
近日,接近证监会的相关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解答了市场关心的发审热点问题,并对各种市场误读一一“打脸”,同时透露了监管层在发行审核过程中关注的两大重点。
误读一:将发审会否决率等同于过会企业未通过率
数据显示,截至5月3日,证监会发审委共审核175家企业首发申请,否决19家,否决率为10.9%。而2016年1-9月,发审委共审核162家企业首发申请,否决10家,否决率为6.2%;2016年第四季度,发审委共审核107家企业首发申请,否决8家,否决率为7.5%。
由此,市场产生了关于“IPO否决率过低”的误读。
接近证监会的相关人士指出,实际上,通过审核机制产生的实际否决率远高于发审会否决率。
权威数据显示,截至5月12日,证监会今年共审结首发企业244家,核准178家,否决22家,主动撤回44家。其中,开展现场检查过程中申请撤回11家;初审会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后申请撤回6家。

前述接近证监会的相关人士透露,以今年已审结家数244家为基数,审结通过率约为72.95%,未通过(包括终止审查和否决)率为27.05%。同时,2016年6月以来已有106家企业申请撤回并终止审查,且部分企业在现场检查压力和初审会提出问题后主动撤回,通过审核机制产生的实际否决率远高于发审会否决率。
显然,这个IPO企业未通过率要远远高于市场误读为“IPO企业否决率”的发审会否决率。
误读二:绿色扶贫通道意味着审核标准降低
中国证监会在2016年9月9日,公布实施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明确贫困地区企业申请首发上市实行“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
自“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公布以来,市场上就有一些“审核标准降低”、“IPO公司迁址贫困县享受优待”等杂音与误读。
此次,接近证监会的相关人士明确表示,绿色扶贫通道审核标准不会降低,任何贫困地区拟IPO企业,只要享受“即报即审、即审即发”政策的都要进行现场检查,绿色通道只是优先审核,并不是标准降低。截至目前,已有贫困地区企业知难而退,撤回申请。
还有更直接的证据!3月1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介绍上半年IPO现场检查工作安排时强调,今后证监会将对IPO企业实施常态化的现场检查,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其中一个重要的检查对象就是,在标准不降、条件不减前提下享受即报即审、即审即发优惠政策的贫困地区企业。
更早的2月10日,证监会官方也明确就部分公司为了IPO迁址贫困县相关问题作了解答。证监会官方指出,中国证监会在执行“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时,主要坚持两个原则:
一是依法合规的原则。对于贫困地区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在审核进度方面给予优先安排的同时,坚持发行条件不降低、审核标准不降低、审核环节不减少、审核程序不压缩。为了保证贫困地区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尤其是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还会安排对相关中介机构承做贫困地区企业首发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二是精准扶贫的原则。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大力支持企业真扶贫、扶真贫,鼓励拟上市公司根据国家扶贫政策,把产业扶贫与贫困地区的产业结构、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相结合,建立扶贫的长效机制。不支持单纯为上市买通道、利用政策“钻空子”套利等形式主义行为。
误读三:新上市企业业绩频频“变脸”
自今年上市公司一季报发布完毕以来,有部分新上市企业一季度业绩数据出现波动,引发市场不少误读。
事实上,今年一季度,新上市的182家公司业绩总体好于所有A股公司平均水平。
接近证监会的相关人士透露,今年1月1日至年5月5日新上市企业一共182家,根据最新公布的2017年一季报,2017年新上市公司业绩(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总体好于整体A股公司水平,一季度业绩增长的比例高于整体A股公司水平,业绩下降的比例大幅低于整体A股公司水平。
具体来说,今年以来,新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的公司有134家,占比73.63%;业绩持平的公司有24家,占比13.19%;业绩出现下滑公司24家,占比13.19%。而同期A股3214家上市公司的情况则是,一季度公司业绩增长的公司2085家,占比64.87%;业绩持平的公司有238家,占比7.41%;业绩出现下滑公司891家,占比27.72%。

关于部分新上市企业业绩出现波动的情况,接近证监会的相关人士这样说:
“部分企业一季度业绩下滑或波动较大,主要是季节性因素以及行业周期或整体下行趋势影响,绝大多数已在招股说明书或公告中披露了季节性波动对业绩的影响情况。”
“去年以来新上市的部分公司2017年一季报亏损的主要原因是行业或地区性因素导致的季节性亏损,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充分风险揭示。例如,一季报亏损金额较大的思特齐、尚品宅配、贝肯能源,主要原因为客户通常在四季度对应用软件进行集中验收、家具行业一季度为销售淡季和新疆一季度气温较低通常在三四月份才开工。”
前述人士进一步补充道,但如果一季报业绩同行业相比下滑明显,将着重检查监管,并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撤回企业普遍存在三类问题
分析上述44家撤回申请的在审企业,普遍存在三类问题:
一是经营状况发生了不利因素,导致业绩显著下滑,多和行业周期相关;
二是企业自身经营风险、会计核算规范性方面存在问题,部分企业在审核过程中存在粉饰业绩的行为,或通过关联交易,或通过调节利润手段粉饰业绩,导致业绩不能真实的反映盈利状况;
三是个别企业由于自身诉讼涉及风险或战略调整主动撤回申报材料。
“撤回企业出现的问题和最终发审会上被否企业的问题几乎相似”。接近证监会的相关人士指出,发行人的业绩情况仍是审核要点,一是要防止欺诈发行、虚假披露,主要是通过落实举报、媒体质疑,从现场检查等方面防范防止这类企业上市;二是拒绝业绩操纵,一部分企业通过关联交易、调整折旧计提坏账准备、人为压低薪酬水平、广告费等方式增加业绩的“亮眼”程度,这是监管关注重点。
按照规定,企业只要在受理环节,在不出现重大违反违规的情况下,发行人是有权利主动撤回申报材料的,上述人士表示,从一季度的拟上市企业主动撤回数量增多的趋势来看,保荐机构逐步担负起了提高申报质量的职责,这不仅节省了审核资源还降低了发行成本。
监管重点:虚假披露、业绩操控行为
据接近证监会的相关人士透露,在IPO审核过程中申请撤回企业存在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经营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业绩下滑显著,这种情况占了多数;
二是会计核算规范性方面存在问题,比如有粉饰业绩行为,通过关联交易或者调节利润,导致业绩不能真实地反应企业经营状况;
三是企业自身面临诉讼等个案风险,也包括战略调整、股权调整等潜在风险。
前述人士强调,证监会在IPO审核过程中关注重点有两方面:
一是严防企业欺诈发行、虚假披露等“带病过会”行为,同时,通过落实举报、媒体质疑等方式来防范此类企业上市。
二是严查业绩操控行为,部分企业通过关联交易、放宽信用政策、调整折旧、坏账计提以及人为压低员工薪酬、广告费等企业必要支出费用的方式来调整企业利润,粉饰业绩,这种行为将是证监会审核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