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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6期 2017-06-14

主编点评

【本期主编】:李捷

投资者适当性新规实施倒计时:券商营业部扮急先锋》7月1日,证监会此前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正式实行(以下简称《办法》)。

至此,研究推进多年的全市场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将要正式进入运行阶段,其携带着投资者、产品两个维度的清晰要求,对于机构的严格后端监督,终于告别了被市场诟病多年的无约束力的“豆腐立法”和“没有牙齿的立法”,有望发挥其作为资本市场中基石制度的真正威力。

与此同时,以往散落在市场各个领域的各种准入门槛,终于有望得到统一的标准与科学化规范,这对于以后各种业务的开展而言,尤为关键。

在新规生效还有半个多月时间的情况下,作为证券公司接触投资者的一线部门,券商营业部在7月1日《办法》实施前率先做出了反馈。另外,市场也在新规临近实施前再次将新三板门槛之争推至风口浪尖。

金融观察

投资者适当性新规实施倒计时:券商营业部扮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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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证监会此前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正式实行(以下简称《办法》)。

至此,研究推进多年的全市场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将要正式进入运行阶段,其携带着投资者、产品两个维度的清晰要求,对于机构的严格后端监督,终于告别了被市场诟病多年的无约束力的“豆腐立法”和“没有牙齿的立法”,有望发挥其作为资本市场中基石制度的真正威力。

与此同时,以往散落在市场各个领域的各种准入门槛,终于有望得到统一的标准与科学化规范,这对于以后各种业务的开展而言,尤为关键。

在新规生效还有半个多月时间的情况下,作为证券公司接触投资者的一线部门,券商营业部在7月1日《办法》实施前率先做出了反馈。另外,市场也在新规临近实施前再次将新三板门槛之争推至风口浪尖。

营业部先行

根据《办法》的内容,监管层此次将从两个大的维度厘清投资者适当性的制度,其中一项便是投资者端,即将投资者分为两类,一类是专业投资者,一类则是普通投资者。这也决定了券商营业部未来客户群体的区分。

“我们日常的主要工作就是接触投资者,就我们的理解来看,新规的核心内容就是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产品和投资者精确匹配。近一个月我们的培训中一直在给经纪人、从业人员强调和强化这一认知。”6月12日,一位北京地区券商营业部负责人表示。

“这个月我们已经开始针对性加强投资者教育,以及提示客户有哪些业务可能在未来会提高业务准入门槛等。我们在培训的时候强调要买者自负,很多业务营业部已经采用双向视频办理,客户基本信息也正在完善。未来风险测评系统也要重新变化,之前风险评级是9道题,以后可能是新的5道题,来判断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推荐相匹配的产品。”6月12日,北京地区一家海通证券营业部客户经理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到部分券商营业部还通知客户在新规生效前开通各种权限。12日,华南地区一家中信建投营业部的人士向记者透露:“我们现在通知所有客户,如果有能力或者有意愿,尽量尝试开通一些权限,如两融,创业板或者分级基金等,等新规生效后,严格匹配投资者和产品的话,到时候想打擦边球也有难度了。”

门槛之争再起

自从新三板扩容后,引导或者帮助高净值客户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一度也是各地营业部的主要工作之一,因此在新规执行下,投资者门槛是否降低也是各券商营业部关注的重点之一。此次新三板门槛之争,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对门槛调整,甚至降门槛抱有期许,这与新规中的金融资产认定口径有关。

新三板市场原有的规定中,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需达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这类资产的统计口径为证券类资产,即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但不包括信用证券账户资产。

事实上,在今年中证监会要求各家主办券商自查投资者适当性执行情况时,证券资产认定的门槛再次收窄。

其提出的则是金融类资产,而并非前述证券类资产。《办法》中表示,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毫无疑问,《办法》所示内容与目前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规定中对于可交易性金融资产范围的认定不一致。

而全国股转系统也在官方层面认可了口径统计的变化。

全国股转系统市场发展部总监孟浩也曾在出席一次会议时透露:“现在500万这个数没有变,可是它的口径变了。新三板原来的投资者适当性是证券类资产,什么叫证券类资产?你的股票账户里面的市值、保证金。银行存款,你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对不起它不属于证券类的资产。现在是金融类资产500万,口径扩大了。”

6月12日,华北地区一家中型券商新三板业务负责人也表示:“资产口径统计的扩大是合理的,不同的投资者喜欢不同的风险偏好,因此也会有不同的资产配置,仅用证券类资产口径来统计不免有些狭隘,应该更加多元化去考量。”

尽管金融资产认定口径可能扩大,但有可能同时提高资产门槛的限制条件。

北京地区一位银河证券营业部的人士透露:“新三板的投资者很有可能会明降暗升。投资者门槛可能会降低,但对资产在账户时间的考察将会更加立体。以前500万垫资一天开户的生意恐怕做不了了。”

也有市场观点认为,未来也可能对资产认定的期限做出修订,例如《办法》中表示,专业投资者的认定条件也可以是最近三年年收入、年均50万,个人年均收入50万。

“不要以为3年连续收入50万这样的门槛就比500万要容易实现,《办法》里讲到投资者准入要求包含资产指标的,应当规定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前一定时期内符合该指标。这一规定也可能会给三板市场带来实质性软性门槛的提高。”北京一位新三板个人投资者分析。

券业经营

券商分类评价大趋势:挂钩业务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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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想要搭建的评价体系是更加精确和灵敏的一套体系,因此这些条款的修改都是建立在为持续完善评价体系、同时增强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上。”

《证券公司分类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是监管层管理证券公司的核心制度之一。正因为搭建了这样一项丰富的评价体系,监管层对于证券公司的奖惩都将动态地呈现在最终的评级端。

但随着行业发展以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一些原有的指标已经不能更好地对证券公司进行充分评价,另外一方面又有一些新的元素需要进入评价体系中。因此,近日证监会公布了《管理办法》修订的征求意见稿。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管理办法》修订,还是一些券商业务细则的修订都在同券商评级挂钩的程度越来越大,证券公司分类评级正在逐渐走向“评级优先级”主导”业务优先级”的时代。

评级优先级主导

“评级优先级”主导”业务优先级”的最新案例正是近日证券业协会向各家券商下发的《关于修改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该《征求意见稿》为券商承销公司债券资格划定了两大新门槛:一是公司债主承销商资格与分类评级结果挂钩,必须最近两年内,至少有一年评级在A以上;二是非A类券商的公司债主承销资格与其公司债承销金额行业排名挂钩,必须进入前20位。

“很明显,公司债承销多出了两项无法跨越的门槛,券商评级是硬指标,每年一次。对所有券商来讲这都是无法修改的结果。新规实施之后,这势必将引发行业换血。如果没达不到承销资格的话,自然会影响有关公司的业务布局。”6月12日,中金公司一位投行部的人士指出。

这意味着,评级的优先级最终将主导业务的优先级。事实上,这一思路也在《管理办法》修订的征求意见稿中也有部分体现。在征求意见稿中,证监会表示将进一步提升分类监管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将业务资格同评级挂钩实际上还是有些严厉的,这意味着部分公司将同一项常规业务告别。但另一方面,因为评价体系是动态调整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又给了想要进入该领域公司的机会,保持了这个业务领域的活力。”6月12日,中信证券投行部的人士分析指出。

实际上,现阶段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全国股转系统”)也在尝试将业务优先级同评价体系挂钩。

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到,全国股转公司可以根据年评分档结果,分别在推荐挂牌、持续督导、并购重组、股票发行和做市等业务方面针对主办券商实施差异化制度安排。

另外,全国股转系统的评价结果可作为新业务或新产品的优先试点顺序的依据。另外,全国股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主办券商在日常报告频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频率、定期接受培训的频率等方面实行区别对待。

但也有市场人士对这一监管思路表示不同的理解。6月12日,一位北京地区的券商人士便指出:“近年来债券市场风险频发,这种情况下,采用承销同评级挂钩的理念无可厚非。评级优先级主导业务优先级对行业风控的促进绝对有效,但长久来看可能会打击行业的积极性。”

新规利好大型券商

除了公司债承销端的变化外,《管理办法》中数项内容将在实施后对券商的业务格局造成深远的影响。

6月12日,山西证券非银分析师刘丽表示:“新规维持分类监管制度总体框架不变,继续完善合规状况评价指标体系,落实依法从严全面监管要求。另外,新规还突出监管导向,引导行业聚焦主业。而根据新规,主营业务突出,投研、跨境服务能力强的公司加分较多,这无疑将有利于大型券商。”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除了新增了7项评分标准外,还删除了部分过时的评价指标。

例如,此次新规为了体现过责对等、一事不两罚的原则,明确证券公司违法违规事项仅影响一个评价期。

另外,证监会为体现目前分类评价规则对被行政处罚的公司扣分处理已较为严厉,同时持续影响后续3个评价期持续合规加分,客观上会造成重复反映处罚事项,导致评价事项与评价期限的不对应。此外,持续合规为底线要求,也不宜作为鼓励加分项目,因此取消“最近2个、3个评价期未被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分别加2分、3分”的规定。

这些方面的修改同证监会在《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的情形》和《发行监管问答-在审首发企业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更换等的处理》中做出的修订异曲同工。

“新规想要搭建的评价体系是更加精确和灵敏的一套体系,因此这些条款的修改都是建立在为持续完善评价体系、同时增强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上。”前述中金公司人士指出。

真正聪明的券商,都在下苦功夫布局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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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顺丰、菜鸟的数据端口之争,再次引起了各行业对大数据的关注。不管你是否愿意,大数据每天都在诚实的记载着你的行程、话语习惯、身体健康指数……如果一定要对未来做预测,那基于大数据分析得出的结论,恐怕是可信度最高的答案。

大数据概念的诞生

大数据的概念,要追溯到2011年的美国。彼时,麦肯锡发布的研究报告中首次指出:“数据已经渗透到每一个行业和业务职能领域,逐渐成为重要的生产因素”,并宣告了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

而我国,则是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首次提出,要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把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全面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快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治理创新。

有数据报告称,中国大数据市场规模早在2015年就已超过100亿元,预计未来3-4年,市场规模增长率将保持在30%以上。

国内部分券商大数据应用

国内证券行业的应用虽然起步较晚,但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互联网+战略的推进,近年来发展迅猛。

国金证券:利用互联网突破区域局限

2014年2月20日,国金证券推出“佣金宝”,打响了券商行业互联网金融改革第一枪。随之而来的,是国金证券利用互联网突破区域局限,使整个券商行业经纪业务模式的颠覆。短短三年时间,网上开户、万2.5佣金等已在投资者心中扎根发芽。

随后在2015年,国金证券资管又携手百度,通过大数据分析用户习惯、心理和热点形成量化策略,推出第一只真正意义的大数据基金。

光大证券:开发系列量化模型

光大证券曾基于大数据技术开发了一款“中文云”的文本开发系统,从推出到现在“中文云”系统积累了36万篇以上的研究报告,300多万篇财经新闻以2800万条以上论坛帖子,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金融文本数据库贮备。

随后依托于数据积累,光大证券又开发出了一系列量化模型,包括情绪择时模型、新闻套利模型、概念套利模型、关注度因子选股模型等。、

国信证券:利用“客户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开展精细化管理

2014年,国信证券开发行业内首个实现业务人员无需计算机专业能力即可7*24小时独立完成对公司各项数据进行近实时、可视化、多维度、复杂分析的“客户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

2016年初,国信证券提出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新兴技术手段,持续提升客户服务与管理水平,实现精准营销和差异化服务,巩固提升经纪业务的竞争优势。截至去年8月,国信证券“客户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已经持续建设超过460个功能标签,分为12大类28个二级类别,涵盖各项业务、产品、员工等全面数据。国信证券已经初步形成总分紧密合作,共同开展精细化管理、个性化客户服务、精准营销与产品创新的模式。

国泰君安:借助大数据实现用户画像和移动分析

国泰君安网络金融部自主开发了网上金融商城和APP移动客户端,通过大数据实现移动端客户的精细化数据运营和用户运营。同时,借助大数据对于移动设备地理位置的分析,实现精准展业、营业厅布局等价值创造方式。

招商证券:利用大数据对高净值客户精准营销

招商证券通过大数据移动应用分析平台的部署,对移动端用户进行深度分析和营销漏洞分析,重点关注用户的资产状况和用户是否已在其他证券公司开户,来衡量此用户是否具有潜在的营销价值点。

另外,通过线上大数据对用户画像分析和地理位置分析的结果,应用于投顾团队和经纪人团队,便于线下的展业和业务开展。

中泰证券:构建大数据平台实现创新应用

随着业务的发展与规模的扩张,中泰证券数据呈指数级增长,各类IT系统数据量已达到20多TB的规模。每日还有大量新增的日志数据、交易数据需要存储和处理,现有IT系统存在很大问题。

为解决现有IT系统的问题,中泰证券通过调研采用了星环科技TDH平台,利用Hadoop技术解决了现存的问题和痛点,扩展了企业数据平台对于数据处理类型的支持。

此外,基于x86服务器集群的大数据平台,通过横向扩展方式、线性存储方式和计算资源,大大降低了计算资源和IO资源瓶颈,仅花费40%的架构超过了过去IOE架构性能。

长江证券:iVatarGo实现多维度用户行为评估

今年4月,长江证券发布的iVatarGo就是通过对客户的投资行为数据、交易数据进行深度智能分析,为每位客户进行全面精准“画像”。通过用户画像的刻画,系统可以实现对用户特征进行标注,识别客户投资行为,并进一步提供匹配的资讯、产品和服务。

第一创业证券:建设基于Hadoop框架的数据仓库

第一创业证券选择了基于Hadoop框架的大数据管理平台,替代原有数据仓库。传统基于MPP架构的数据仓库的集群规模支持较少,扩展能力弱,容错能力和并发能力都不及Hadoop框架,逐渐不满足企业对于日增数百GB、历史数据总量在百TB级别的数据存储、管理、计算要求。

金融行业大数据应用十大趋势

从竞争环境、应用场景、技术方向、数据资产四个方向上,有分析报告支出,预计今年金融行业在大数据应用上将有一下10个趋势:

1、金融科技(FinTech)行业差异化趋大

2、监管科技(RegTech)与大数据结合

3、"银证保基"加大大数据应用投入

4、人工智能与深度学习与金融场景结合

5、大数据技术构建数据仓库成为主流方案

6、实时计算成为金融领域的关注焦点

7、私有云平台在金融机构逐步落地

8、大数据治理成为金融数据管理工作要点

9、金融机构更加重视数据资产管理

10、智能时代的新金融体系逐步形成

缩小到证券行业,表妹(微信:xiaobiaomei3)在这里分享知名业内人士“程大爷”的观点:

第一,拥有大数据资源的平台型互联网公司与券商行业中的领先者结合,“生出”超级券商;

第二,互联网平台控股拥有牌照的小型券商,类似阿里控股天弘基金那样,“速成”超级券商;

第三,互联网公司直接获取券商牌照,成长为超级券商。

第四,领先券商控制互联网平台公司,反客为主,快速拉开与其他同业竞争对手的差距,突围而出,成为超级券商。

尤瓦尔•赫拉利在他的新书《未来简史》中说:

科学正逐渐聚合在一个无所不包的教条之中,也就是认为所有生物都是算法,而生命则是数据处理。智能正与意识脱钩。无意识但具备高度智能的算法,可能很快就会比我们更了解我们自己。

难怪说得数据者得天下,对于大数据布局薄弱的券商来说,未来的几何式增长速度,恐怕不会留给各位太多时间。谁能快速变革,适应新技术带来的红利,谁就能从目前的同质化现状中脱颖而出。

保险业

首批相互保险国内开业 四大难题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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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时代、任何领域,新事物都值得期待,保险亦不例外。从最初的批筹到正式开业,国内首批获保监会批准的相互保险社受到了各方关注。

从每日经济新闻了解到情况来看,目前首批三家拿到相互保险牌照的相互保险社已经开业两家,分别是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众惠相互)和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信美相互)。另一家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汇友建工相互)虽然尚未开业,但从相关渠道获悉,汇友建工相互已经通过了保监会的验收,就差保监会的正式批文了。

作为第一批“吃螃蟹的人”,相互保险社的开业既让业内人士看到高层对相互保险的重视和市场对于相互保险发展的前景,也让业内同时看到,作为新生事物,当下相互保险的市场和从业机构发展仍面临着很多难题。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相互保险仍存在着经营、竞争等难题,面临着“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风险。“相互保险社的模式主要面临四大方面的挑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燕曾表示,这就包括消费者接受程度、监管框架、互联网运营、市场认知等方面。

A面:突破现有商业模式局限

相互保险,也被业内人士戏称为“抱团取暖”,是保险业中历史悠久且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组织形态,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人群按照平等互助原则组织起来提供自我保险服务,以满足成员的保障需求而不是获得投资回报的保险活动。

2015年1月,保监会出台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并指出,相互保险组织是指,在平等自愿、民主管理的基础上,由全体会员持有并以互助合作方式为会员提供保险服务的组织,包括一般相互保险组织,专业性、区域性相互保险组织等组织形式。

2016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开展相互保险社试点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2016年6月22日,保监会批准筹建信美相互、众惠相互和汇友建工相互。

随着一年筹建期的临近,众惠相互和信美相互分别于2月和5月获批开业,形成了一财一寿相互呼应的格局。另一家汇友建工相互虽尚未拿到开业批文,从相关渠道获悉,汇友建工相互已经通过了保监会的验收,只差最后的批文了。

“从这三家批筹开始,就标志着相互保险这一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数百年历史、占主流地位的保险组织形式在中国落地生根,为中国保险市场注入新鲜血液,我国多层次保险市场体系建设迈出全新步伐。”众惠相互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展相互保险组织,使其成为股份制保险公司的合理必要补充,可以突破保险业现有商业模式的局限,改变我国保险市场组织形式单一、保险产品竞争力有待提升的现状,促进保险市场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多元化发展,增强保险市场的发展活力,为丰富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增添新的力量。

此外,相对于股份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组织不存在股东,也就消灭了股东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同时,投保人本身作为保险组织的所有者,也降低了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因此,在商业保险因收益-成本权衡而不愿进入或覆盖的领域,相互保险可以发挥最大的功能,这也被看作是响应保监会“保险姓保”的号召。

“保险回归保障功能,坚持在保险服务创新上下功夫、做文章,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内拉力。”上述众惠相互相关人士表示,保监会顺应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方向,主导引入的相互保险,早于股份制保险,是保险业的起源形态,更加接近保障本质,其模式一直保持着自愿联合、相互扶助、共担风险的核心内涵,具有灵活、高效、性价比高等特点。更重要的是,相互保险因其特有的组织模式设计,使其较少有风险保障这一核心使命之外的冲动,这些都使得相互保险更加聚焦于“保险姓保”,紧密地结合人民群众实际保险需求,开发便捷、实惠的保险产品,提高保险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

有机构预估,10年后中国相互保险市场份额有望达到10%,市场空间达到7600亿元左右。

B面:面临监管不足等挑战

所谓相互保险,自然就是会员互相扶持、共度风险。它的这一属性是其吸引会员加入的优势,可这也是制约其发展的难点所在。

首先,相互保险公司成员缴纳的保费既具有保险费的性质,又具有资本的性质。因此,相互保险公司增加资本的过程实际上与其产业过程是合二为一的,只有保险公司增加新成员,或是老成员缴纳保险费,相互保险公司的资本才能增加。与之相反,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股东和社会公众募集资本,增资的困难大大减少。相互保险公司的缺点增加了公司资产经营的难度,一旦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即使远未达到资不抵债的境地,也可能会破产。而股份公司则可以通过增资等手段,提高偿付能力。

其次,相互保险公司的成员既作为保单持有人,又作为公司所有权人,两权的统一,理论上是简单明了,但在操作中则存在很大困难。如何确定公司剩余利益,以及不同保单持有人以何种比例分配该剩余利益,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相互保险公司就可能在解决了被保险人和保险人身份之间的利益冲突之后,又在成员之间即被保险人之间产生了新的利益分配不公甚至对立的问题。

相对而言,财产相互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更为明显。即使同一种风险,风险的等级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确定财产相互保险中不同保单持有人应享有的公司经营的剩余利益,即使在理论上都难以解决。由于这一原因,经营财产保险业的相互保险公司的数量远远少于经营人寿保险业的相互保险公司。

同时,作为新生事物,相互保险在中国还面临着文化差异、监管空白、市场认知等多种问题。“就目前国内的市场来看,相互保险的发展难点,我认为主要还是产品的竞争力,即是否能在竞争激烈的保险市场中脱颖而出。现在各类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渠道,已经能够将性价比发挥到极致,相互保险能否在渠道外,展现出相互保险公司注重中长期投保人利益的优势方面找到卖点,是关键之所在。”康爱公社(原“抗癌公社”)相关人士表示,对于相互保险而言,投保人就是股东,如何调动投保人(股东)的积极性和忠诚度,如何实现公司管理,比如公司决策原则上要一人一票,这些我们也都还没有经验,需要去学习。

“相互保险社的模式主要面临四大方面的挑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燕曾表示,第一,国内目前不管是公司法还是股份制,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相互保险跟国内的传统文化不一样,是另类的,需要市场和消费者接受;第二,价格相对合理、服务相对较好的相互模式,对投保人是十分有利的,从这个角度来讲,相互保险所建立的服务理念对中国的保险业是非常珍贵的火种,但现有的环境和法律框架还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第三,资本市场对保险业的看法主要停留在能给企业提供资金链,还没有改变原来的认知;第四,互联网的发展让向公众募集资金行为变得越来越容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保险业的发展是一个好事,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过犹不及,这会影响行业的发展。

“股份制商业保险作为舶来品,在新中国发展了几十年,仍然存在"水土不服"的现象,更不要说相互制保险这种新形式在中国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其同样面临着"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风险。”上述众惠相互相关人士表示,而这些问题也正是包括信美、汇友建工在内的三家试点机构,需要去努力和尝试的。

大宗交易

减持新规下大宗交易商犯难 新招试行“保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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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新规在全面封堵住资本市场制度套利的同时,也让一部分相关从业者重新考虑 “如何端好这个饭碗”。“527减持新政后,以前的模式行不通了,空有很多资源,现在业务基本都停了,几乎是半失业状态。”北京一位大宗交易(接盘方)从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

减持新规后,除定增基金外,“受伤”较重的另一类业务便是大宗交易。新规后大宗交易商们多方寻找对策,一部分大宗交易商选择暂时作壁上观,静待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也有一部分大宗交易商通过“代持”、“对赌”等形式继续寻求机会。

不过,由于实力更为强大的券商的进入,大宗交易商们的生存空间进一步被压缩。几乎是同样的业务,大宗交易商的收费则要比券商贵不少。

资金方犯难

减持新规下,控股股东、大股东(5%以上)、原始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及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东受到了减持新规的高压限制,其中一项便是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同时,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也不能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这个规定,对现有的大宗交易从业模式而言,不啻是一个摧毁式的打击。

“之前的模式是机构从客户那儿折价拿到股份,然后通过约定方式减持,获得价差收入。现在就必须要拿6个月,首先要占用6个月的资金成本,同时6个月后的行情是什么样,是无法预知的。”某券商的产品经理认为。

由于受让方需要6个月后才能转让,意味着原来市场中用来做过桥的资金占用超过半年,无疑资金成本及风险都大幅加大,接盘方的意愿变得极低。

“目前没有想到特别好的策略。”上述北京大宗交易人士表示,大部分接盘方面临的一个共同困境是,原有的模式难以为继,“减持新规出来之前我们也跟股东谈了一个,但是新政后就没法继续做了。根据量的程度,以前还能赚个1-2个点,现在完全不能操作了。”

原有模式是,股东给予大宗交易接盘方一定折扣,一般在92~98折区间内,接盘方拿到股票以后,短时间内在二级市场上出货。但是,在减持新规下,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能转让,这种折价受让并短期内在通过二级市场套利的机会被堵死。

“以前的模式,比如受让方在二级市场1亿元的规模能做到20亿元甚至30亿元的规模。其实就是因为反复做,来回滚,受让方没有卖出的限制。比如说我们今天接完1亿元,短时间内出售了,资金马上就回来了。无论低开还是如何,我们就出去了,就是赚个短期的差价,不会持有1周甚至是2周的时间。”他进一步说道。

而实施减持新规后,资金没有办法像此前那样来回滚动,可能1亿元能接一个项目,然后放半年,无人可以预料半年之后的行情,无形之中便抬高了大宗交易的准入门槛,大大小小的资金方犯了难。

“首先我们的资金成本也得考虑了;第二是6个月之后行情不一定,大股东的接盘成本也提高了。”该北京大宗交易从业人士坦言。

面对减持新规,现在大宗交易方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直接减持,实施新规后由于要承担6个月的市场波动风险,因此对接盘方来说会要求比以前更低的折扣,甚至6~7折的都有;二是代持,即把股票交给大宗交易机构持有,然后获得资金,到期支付费用,这也是目前很多大宗交易机构的一个主流策略。

考虑引入“对赌”

对大宗交易商来说,即便是拿到了股票,六个月之后的减持也是个麻烦事。

因为如果在二级市场直接减持,一旦行情刚好下跌,那很可能是越卖越跌;即便行情不悲观,因为卖出的数量特别大,会影响到二级市场的秩序,也由于冲击成本高,损失了相当的利润。

面对减持新规,以及减持新规下的种种困难,有一种券商提供的减持服务便大行其道,以帮助客户平稳有序地减持。即通过大宗交易买入标的证券,90日内卖给券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也就是说一年内可累计减持8%,证券公司的身份是减持中介。

在该做法下,券商在大宗交易6个月内开始卖出,客户可以在6个月内选择合适的时机卖出,中间过程双方可以约定卖出策略,卖出后与大宗交易金额进行比较,多退少补。这个过程中所有收益、亏损都属于客户。

“其实券商就是起到金融中介的作用。”上述券商的产品经理也表示,其实这个业务一直都有,但是新规之后就更加派上用场,客户的需求也是暴增,通过大宗交易过户至券商,客户能一次性获得流动性资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模式下券商先通过大宗交易买入,再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客户与券商签署协议后可以随时提出卖出要求,通常需要预付一定比例的结算准备金。

“一般情况下,绝大部分的股票都可以去做,区别在于结算准备金会有所不同。”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标的下跌,其实是起到了抗跌的作用,这是一种变相的对赌方式。

“其实我们也想尝试对赌,不过一直没有实施。举例说,比如我有一亿元要减持,筹码是九折接过来。以前是大宗交易商打保证金给客户,现在就是要要求客户向大宗交易商打20%的保证金,相当于是七折拿到了筹码。对赌下,持有6个月之后,如果筹码的价格下跌,那就用保证金补偿,即多退少补。如果6个月之后有利润,我们会做一个分成,亏损的话,给大宗交易商以固定成本。”上述北京大宗交易人士透露。

虽然减持新规严格限制了大股东等的减持,但是减持的需求仍然存在。特别是到年底,企业需要做账,这个时候若面临资金的需求,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需求比较强烈,需求也很急。

对于大宗交易商拿到筹码后的无序卖出,券商的做法便要理性得多。据悉,一些券商会通过衍生部门进行程序化交易减持,每日的交易近千笔,并且卖出的操作较为隐蔽,冲击成本小。

基金市场

超期未募新规实施“满周” 有基金公司选择直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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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监管层发布的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规定,对于超期未募集基金产品,允许基金管理人自行选择是否延期募集。延期募集的,应当及时提出延期募集备案申请;不再延期募集的,应当作出相关专项承诺,后续不再启动超期未募集产品的发行。

多家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表示,基金超期未募本是不得已之事,当下市场行情欠佳,对于基金延长募集信心不足,因此手中的超期未募基金多数选择直接注销。

注销超期未募基金批文

随着监管层的政策调整,持续数月的基金“去壳运动”终于接近尾声。近日,《通报》进一步完善对超期未募集基金产品的监管安排:对于超期未募集基金产品,允许基金管理人自行选择是否延期募集。同时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于6月5日前提交产品处理方案说明及相关材料。今后,基金管理人出现《通报》规定情形的基金产品达到2只及以上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至相关情形消除前,上报的所有基金产品均适用6个月的注册审查期限。

那么究竟选择注销还是延期募集?在对超期未募基金的最后抉择上,多数基金公司人士持谨慎态度。“大多数基金公司会选择注销超期未募基金。”上海某基金公司产品部人士判断,延期募集须向监管层说明基金公司打算何月发行,目前市场行情欠佳,基金难发,为了避免再踩红线,不如先注销,待市场好转再上报新基金。

“公司将超期未募的基金全部注销”,北京一家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也对每日经济新闻表达了类似的看法,超期未募已说明该基金推向市场非常困难,延期募集也难改发行困局,注销超期未募基金是更现实的选择。

在被注销基金的产品类型上,多位基金公司人士透露,此前委外定制的纯债基金、打新基金以及受政策影响的定增基金,多被归在其中。

不过,尽管所在基金公司超期未募的产品超过60%红线,考虑到这类产品绝对数量不多,上海一家中型基金公司并未注销旗下超期未募基金。“我们公司超期未募的基金比例虽然超过60%警戒线,但是超期未募的基金只有两只,同时这也是公司仅有的两只批而未发的基金。”上海某中型基金公司市场部人士表示,“此前考虑到债券市场表现欠佳,打算注销其中一只投资信用债的基金,但考虑到未发基金并不多,最后决定两只超期未募基金全部延期募集。”

与此同时,有基金公司产品部人士也反馈目前政策仍存空白点。“超期未募的产品多是去年发行,那批产品可以一次性注销;而今年以来获批的基金还未超期,但这批基金中,部分是给委外基金定制的壳,这部分壳资源已经不符合市场需求,募集非常困难,一旦发不出去,又会踩到新规规定的2只及以上的警戒线。”上述北京基金公司产品部人士如此描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担心比较优势消失

超期未募基金一次性去库存,也有基金公司人士担忧此前的比较优势随之消失。

今年3月,监管层下发通知要求,自2017年1月起,对于超期未募集的基金产品数量达到或超过已批复未募集基金产品总数60%的基金管理人,在产品申报上将受限;基金公司若想继续申报产品,需通过现场检查,一个月内可以申报一只新募集基金产品的注册申请。

上述可以选择注销超期未募基金的新政,是某超过60%警戒线的华南大型基金公司向监管层建言的。

“基金公司彼此间都是竞争关系,此前超期未募基金超过60%的基金公司业务受限,其余未超60%红线的基金公司存在比较优势,现在60%红线取消,也意味着比较优势消失了。”华南一位基金公司产品部人士如此比喻。

不过,多数基金公司人士并不是特别看重比较优势这一说法。“大型基金公司手头的基金批文原本就不少,超期未募基金超过60%上限不能上报新产品,更多是对FOF这类创新业务有影响。而股票、债券等常规产品之前就有储备,因此并不会影响到上述公司的全部业务。”上海某中型基金公司产品部人士称。

“此次新规调整,可以说是给基金公司一次纠错的机会。”上海另一位基金公司产品部人士认为,继续让基金公司根据60%警戒线去库存,找帮忙资金把已不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勉强成立,帮忙资金撤离后再清盘,也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

华南另一位基金公司产品部人士表示,新规更大的意义是扭转基金公司未来的产品发行思路,由以往囤积基金壳资源等待市场行情,未来将变成根据市场需求,按需上报新基金。

新闻视点

资管新规仍在各部委博弈中 出台时间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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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月份就有媒体报道称,监管部门正在就全面规范金融机构资管业务进行讨论及征求意见。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也曾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由央行牵头,“一行三会”一直在紧锣密鼓地从事资管业务整体监管框架的统一设计,资管业务有着共同规律,统一监管规则是非常必要的。

缘何呼唤资管新规

自2015年场外融资加杠杆引起A股剧烈波动后,加强金融混合经营的风险防范就逐渐成为监管共识。“三会合一”的说法在2016年一度十分热闹,虽未正式得到证实,但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一度成为今年两会时的热议话题。

近几年,资产管理行业早已形成混业经营的大资管竞争格局。从银信合作到银证合作,银行类信贷资金出表,借道信托计划或券商产品投向房地产;公募牌照申请对私募机构开放,券商资管、保险、私募公司等都可以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人的牌照;信托公司发行证券投资类产品,券商资管与公募基金展开对银行委外资金的争夺,等等,这些都表明,金融机构早已在资产管理领域形成混业经营。

但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仍是按机构类型进行监管,难以适应混业经营趋势下的监管要求,甚至因各类机构的资管产品标准不同而存在监管套利的空间。

周小川早前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表示,资管行业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一是理财产品市场上标准差距太大、套利机会太多、投机性过强等混乱问题;二是监管之间通气不够,对市场总体观察和风险把握还不够好;三是有一些资产管理产品嵌套运行,来回在金融系统里转。

影响几何

统一资产管理类业务的监管标准,设计的初衷是希望制止金融机构利用监管标准差异进行监管套利,还能避免因监管标准不同造成的市场不公平竞争。

不过业内人士有不同看法,今年3月份,曾有机构向媒体出示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机构人士向媒体表示:“从内部稿看,资管新规将影响到十万亿以上的资产,以及数以万计的金融从业者的生计。尽管经过多方博弈,资管新规的最终执行稿可能和内部稿大相径庭,但监管基本思路是明确的,那就是金融降杠杆,去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