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财经研报】在一些人心里,“外国的月亮才是圆的。”在资本市场领域,持这种观点的人有一个共同的标志——美股、港股是成熟市场,它们都以机构为主,它们都是最好的市场。正因为这样,我们把这些人称为“成熟市场论者”,这样,才能显得他们是那么的“成熟”。
然而,6月27日,“最好的市场”、“成熟市场”、“以机构为主的成熟市场”了些状况:



一个交易日跌去90%。真不知面对这些交易图,上述“成熟市场论者”打算怎么向我们描述这“以机构为主的成熟市场”究竟美好在哪里?我们知道的是,他们中不少人在27日当天,说到了这些交易图,但绝口不提“美好”二字。
然而,有些事,不是你不说,就可以当作不存在的。
27日晚,香港证监会发言人Ernest Kong表示 , 周二股价大幅下挫的股票多有与不同公司和上市券商存在多重关联、持股集中度高、成交量小、流通股少等特点。这些特点容易导致股价极度波动和市场失当行为。Kong表示 , 证监会不便证实是否已经或正在寻求对具体个人或相关公司展开调查。
看到了吧——“与不同公司和上市券商存在多重关联”,这说的不就是“机构”吗?不就是说,此事与“机构”有关吗?
博览研究员认为,事实证明,在三个“成熟”没有形成前,不要轻言“成熟市场”,更不要人为的为它画上美丽的容妆。
这就是“机构”的“作品”
今年以来,港股中某支股票单日跌幅巨大的情况并不是稀奇的事。但大跌后,香港证监会出来讲话的情况却不多。可见,这次的下跌有些不一样。
首先,这是一次“群体式闪崩”。
当天,有近20只个股出现跌幅在30%以上的暴跌走势,更有中国集成控股、汉华专业服务等股跌幅超过90%;汇隆控股、美捷汇控股跌幅超过80%。
其次,这是一次“‘预备,起!’式下跌”。
从这些个股的盘中走势可以发现,这16只股均是在10:30后开始引爆。
第三,这是一次疑似有机构统一谋划的集体下跌。
据证券时报报道,科通芯城内部人士表示,已明确有竞争对手参与近期恶意做空公司股票,公司正在准备进一步证据。
此外,在下跌前,市场出现了传闻说,港交所前天提交了提案,为了激活香港小企业创新:(1)要强制低于1元且平时交投不活跃的僵死股(常说的老千股--就是股价低于1元甚至只有几厘钱)的退市;(2)限制借壳上市,鼓励新股上市。
但港交所在当天公开回应称:“我们严正澄清,以上传闻完全没有事实根据。”
收盘后,一些分析也很有意思:
第一上海证券策略师叶尚志称,在上半年即将结束之际,券商正在评估各公司为融资而质押的股票,有人担心它们将削减或撤销向基本面薄弱的公司所提供的信贷。
格隆汇报道称,有消息人士透露此次爆仓原因之一是SFC把某庄的证券牌照吊销了,从而引发集体爆仓现象。
南华金融高级分析师岑智勇表示,今日的暴跌应该是有股份被斩仓导致连锁反应。岑智勇说,今天的卖盘大多是中资行,海通国际卖盘较多。
所有这些分析中,都涉及到了“机构”。
再回头看看这些闪崩股的成交情况。不少是换手率极低,一个大单直接“打死”。显然,这不是普通散户投资人所为。
“成熟市场”中的另一类“作品”
就在大家惊讶于港股的这次集体“闪崩”时,有媒体翻出了一篇发表于2015年12月7日的旧文,讲述的是一个投资人如何在港股里因一支股票而血本无归的故事。
大意是:该投资人以600万本金在香港买入一支股票,当时该股涨势喜人。但没过多久,该股快速下跌,转眼间跌去90%。原以为这样就跌到底了,不想这“成熟市场”里,有“合股”这一招。于是,“十合一”后,股价再跌90%,且每年都来一次。此外,还有折价50%的配股方案等着他。最终,这位投资人亏掉了99.9955%的本金。
由于故事中没有写明投资者和投资标的,我不能完全肯定此事的真实性。但有一点可以肯定——
在“以机构为主的成熟市场”同样有“成熟”的方式,让你亏得血本无归。
它生动的说明了一点:资本市场是一个按规则行事的领域,“成熟的市场”源于“成熟的规则体系”,但规则是“中性”的,即使“成熟”,也不意味着没有股价的巨幅下跌或波动。
呼唤“成熟市场”,首先要有三种“成熟”
总之,27日的“现实教育”和2015年的“老故事”都说明,“以机构为主的成熟市场”不是投资的“伊甸园”。
然而,近期一些观点在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时,仍然以“月儿圆”的思维,言必称“成熟市场”,并欢欣鼓舞的宣称“全民炒股时代终结”。
或许是考虑了一些因素,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局长赵敏表示,“全民炒股时代终结”是一种误读。
博览研究员认为,“全民炒股时代终结”的提法,是对经济规律、全球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与现状等各方面“无知”的一种表现。以此来谈“成熟市场”,此“成熟度”可想而知。
在此前的研报中,我曾提到,“以机构为主”是“成熟市场”的果,而不是因。这里,给合27日港股发生的事件,我想进一步说,“成熟市场”的形成,需要有三种“成熟”:
1、成熟的监管者。
当一支股票因做空机构出具报告而下跌时,港股的监管者没有发声。当20支股票“闪崩”时,监管者迅速调查并发声。一切以股价波动是否与违法行为有关为准绳,而不是以股价是否波动为准绳。有形之手的行为边界清晰可见。
当市场的波动与一个传言有关时,监管者迅速出面澄清。说得清楚,讲得明白,不用市场去猜测言语之外的“深意”,也不用市场在持续没有官方声明的情况下,长期“胡思乱想”。
2、成熟的机构。
“千圣皆过影,良知乃吾师。”在资本市场,机构在某种意义是是一个资金通道。要想让资金大部分通过机构进入市场,首先这个通道能让人放心,能有基本的“良知”。
那么,国内的机构能让人放心吗?成熟市场的机构都让人放心吗?
显然,这是一个长期修行和市场淘汰的问题。以法令的方式“终结”所谓“全民炒股”,不知相当于给机构一个“超级背书”吗?谁能这么肯定?
3、成熟的制度体系。
制度体系不是照抄、照搬就形成了的。即便有可抄的制度,抄来的只是躯壳。
制度体系的形成,是市场当事方不断沟通、博弈的结果。这其中,因为在话语权上有着明显优势,故而,成熟的监管者和成熟的机构是重要前提。没有这个前提,成熟的制度体系是不会真正存在的。而制度体系不成熟,一个市场也就谈不上“成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