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原因或使券商放弃新四板业务》2012年,证监会公布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完成清理整顿后,具备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参与区域性市场相关业务,包括挂牌公司推荐、挂牌公司股权代理买卖、股权转让、定向股权融资、私募债券融资、为区域性市场的挂牌公司提供转板服务等。
在此之后,券商开始全面撒网,其身影频繁出现在各大区域性股权交易平台的股东名单中。
然而,备受瞩目的新四板市场,近几年盈利状况表现却并不尽如人意。这或许成为券商放弃这块业务的原因之一。
券商大批撤离,或许还有专注主营业务等长远战略调整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