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中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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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3期 2017-11-17

主编点评

【本期主编】:李捷

未来管理格局三种猜想》10月中下旬,银监会普惠部委托天津银监局副局长王文刚赴上海,就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三类机构情况分别开展调研。上海典当行业协会和上海市租赁业协会分别发布了这一消息。

上海典当行业协会称,“银监会的本次调研,在为监管职能的转移作准备,典当企业也应做好接受新的监管部门的准备。”

不过,就“监管职能转移”事项,21世纪经济报道从银监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等均未能获得具体进展。

不过对于未来的监管模式,采访多位融资租赁研究专家及业内人士,可以总结为三种模式。 首先是由各地银监局直接监管。不过由于目前商租公司,特别是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太多,紧靠银监局一己之力难以胜任。

第二种模式则是委托给市金融办管理,类似小贷公司的管理。银监制定监管办法,所有要求、标准由银监会出面制定,制定好之后,银监会委托各地方政府管理。地方政府将任务下方到地方金融办。第三种模式则是保持现有多头管理模式不变,上述业内人士表示这不符合未来租赁市场监管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