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中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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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1期 2018-05-30

主编点评

【本期主编】:李捷

场外期权监管再升级! 场外期权业务对券商的意义》经济观察网从广发证券一位业务人士处了解到,监管下发通知,从2018年5月28日起,发行内嵌场外期权结构的收益凭证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监管的通知》的要求开展,非交易商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场外期权业务。

中信证券一位业务人士也确认了这一消息。

场外期权对冲的方式是delta(期权对于标的物的一阶导数)对冲,即只保留不大于某一阈值的delta,同时兼顾考虑其他的希腊字母;

券商对冲的费用来自于对于标的的高买低卖。期权费和对冲费用的差异核心在于标的波动率,个股期权利润率高于股指期权;

龙头券商能够在场外期权业务上上获取长期稳定的利润,原因在于:只有券商能够同时使用个股和股指期货在内的工具复制期权以进行对冲;券商用delta对冲的方式控制住敞口风险,赚取的是定价波动率和实际波动率的差异,是一个稳定的非趋势性的盈利模式;头部效应使得龙头券商能够聚集较多交易对手方,具有报价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