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系长城证券设立的全资另类投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及其他另类投资业务。
注册资本:10亿元。
注册地址:深圳前海。
法定代表人:童强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楼。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其他另类投资业务(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董事:童强(董事长)、曾晓玲(兼)、高凌智(兼)、何美才(兼)、刘云(兼)
审计委员会成员:曾晓玲(审计委员会主任)、何美才、刘云
高级管理人员:童强(兼财务负责人)、刘甲第(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张勇(副总经理兼风控合规负责人)
长城投资作为长城证券旗下唯一的以自有资金对外进行另类投资的平台,是长城证券服务集团战略布局、赋能产业创新发展,并助力实体经济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组成部分。公司深度聚焦新能源领域,充分融合中央企业的责任担当、上市公司的治理规范与金融机构的专业优势,坚定不移地履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使命,积极构建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生态化投资体系。
长城投资凭借深厚的产业资源积累、多元化的项目储备以及专业的投资研究能力,在股权投资、战略配售、并购重组与金融产品投资等重点方向,与长城证券旗下投资银行、产业金融研究院、资产管理及财富管理等部门,构建了稳定、高效的跨领域协同机制。我们致力于整合客户资源、行业洞察与资本运作,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持续实现与客户及合作伙伴的价值共创。
为有效防范风险传递、利益冲突等事项,公司制定了《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条例》、《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在人员、机构、资产、经营管理、业务运作、办公场所、投资决策、财务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相互隔离等措施,加强母子公司之间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防止母子公司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利益输送。
公司作为独立经营主体,按照年度绩效目标开展经营工作。公司股东长城证券不违规干预另类投资子公司的投资决策,以确保其投资决策独立性。长城证券依法向另类投资子公司委派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独立决策,同时按照母公司风控合规统一体系,对于重大项目开展按照制度要求提交母公司风险控制与安全运营委员会审议。
长城证券与公司机构相互独立,办公场所实现物理隔离。资金帐户分开管理,在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财务核算上完全分开。
长城证券与公司业务相互独立,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及相关制度要求,不得开展禁止类业务。对于因业务需要涉及跨越隔离墙的,按长城证券隔离墙制度履行越墙审批、回墙备案手续。因合理业务需求或管理职责需要获知与公司有关的敏感信息的,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并按相关要求主动申报。
0755-83515548
0755-83465151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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