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系长城证券下属全资另类投资子公司。
注册地:深圳前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法定代表人:童强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其他另类投资业务(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董 事:
曾晓玲 董事长(兼)
洪建声 董事(兼)
刘渝敏 董事(兼)
李 锋 董事(兼)
高级管理人员:
童 强 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
张 勇 副总经理(兼风控合规负责人)
监 事:
尹常利 监事(兼)
防范风险传递、利益冲突的制度安排:
为有效防范风险传递、利益冲突等事项,公司制定了《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合规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小组工作条例》、《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在人员、机构、资产、经营管理、业务运作、办公场所、投资决策、财务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相互隔离等措施,加强母子公司之间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防止母子公司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利益输送。
公司作为独立经营主体,按照年度绩效目标开展经营工作。公司股东长城证券不违规干预另类投资子公司的投资决策,以确保其投资决策独立性。长城证券依法向另类投资子公司委派董事,推选另类投资子公司员工担任职工监事。公司投资决策小组成员独立决策,同时按照母公司风控合规统一体系,对于重大项目开展按照制度要求提交母公司风险控制与安全运营委员会审议。
长城证券与公司机构相互独立,办公场所实现物理隔离。资金帐户分开管理,在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财务核算上完全分开。
长城证券与公司业务相互独立,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及相关制度要求,不得开展禁止类业务。对于因业务需要涉及跨越隔离墙的,按长城证券隔离墙制度履行越墙审批、回墙备案手续。因合理业务需求或管理职责需要获知与公司有关的敏感信息的,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并按相关要求主动申报。
0755-83515548
0755-83465151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楼
扫一扫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博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6-2023 GREAT WALL SECURITIES CO,LTD ALL RIGHT RESERVED | 粤B2-20030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