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股期权合约通常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1) 合约类型:分为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两种。
(2) 合约标的:个股期权合约标的为在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的单只股票或ETF。
(3) 合约到期日:是合约有效期截止的日期,也是期权买方可行使权利的最后日期。合约到期后自动失效,期权买方不再享有权利,期权卖方不再承担义务。
(4) 最后交易日:合约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5) 行权日:同最后交易日
(6) 行权价:行权价也称执行价或履约价,是个股期权买方买进或卖出合约标的股票的价格。
(7) 合约单位:是一张个股期权合约对应的合约标的数量。一张个股期权合约的交易金额=权利金×合约单位
(8) 行权价格间距:是相邻两个个股期权行权价格的差值,一般为事先设定。
(9) 权利金:是指期权合约的市场价格,期权权利方将权利金支付给期权义务方,以此获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
(10) 保证金,指合约规定的、向期权卖方所收取的保证金,期权义务方必须按照规则缴纳保证金,每日收市后,登记公司会根据标的证券价格波动计收维持保证金。
(11) 交割方式: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 实物交割是指在期权合约到期后,认购期权的权利方支付现金买入标的资产,认购期权的义务方收入现金卖出标的资产,或认沽期权的权利方卖出标的资产收入现金,认沽期权的义务方买入标的资产并支付现金; 现金交割是指期权买卖双方按照结算价格以现金的形式支付价差,不涉及标的资产的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