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证50ETF期权交易经手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1-21 字号【

上证发〔2016〕63号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调整上证50ETF期权交易经手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证50ETF期权交易经手费由原每张2元调整为每张1.3元。

  二、本所可以根据期权试点开展情况,调整相关费用的收取。

  本所其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charge/c/c_20161028_41951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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