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对个人投资者实行买入额度管理,期权经营机构对投资者账户买入金额进行系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每年至少核定一次客户的买入金额上限。为此,我公司定于2019年12月30日闭市后,进行本年度的客户沪市买入额度核定和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一、重新核定沪市买入额度的账户范围是2019年以前开立股票期权账户且在2019年未调整过买入额度的股票期权账户。
二、调整的标准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现行的买入额度标准执行。在计算时,“托管资产”使用12月27日日终清算后客户在我公司的普通账户总资产、融资融券账户净资产和衍生品资金账户总权益的合计值,“沪深证券市值”使用12月27日前6个月客户证券账户日均持有沪深证券市值。买入额度核定不足1万的,调整成1万。
类别 |
买入额度标准 |
权利仓持仓限额未达到2000张的一级和二级个人投资者 |
托管资产的10%与前6个月日均持有沪深证券市值的20%的较大数,按万向上取整 |
权利仓持仓限额未达到2000张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三级个人投资者 |
托管资产的20%与前6个月日均持有沪深证券市值的20%的较大数,按万向上取整 |
权利仓持仓限额已达到2000张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三级个人投资者 |
托管资产的30%与前6个月日均持有沪深证券市值的20%的较大数,按万向上取整 |
三、12月31日起,我公司系统将按照调整后的沪市买入额度对客户沪市期权交易进行控制。如果调整后的额度小于已占用额度,客户已持有的权利仓可持有到期或平仓了结,但无法进行买入开仓委托申报。
请相关客户关注股票期权账户买入额度的变化。
如因买入额度不足导致无法进行买入开仓,客户可通过转入资金等方式增加在我公司托管资产,然后向所在营业部申请调高额度,我公司后台审核后生效。
此次调整仅针对客户沪市买入额度,深市期权推出未满一年,无需重新核定买入额度,已开深市期权户的客户深市买入额度不受影响。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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