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管部门相关监管规定以及《股票期权经纪合同》相关约定,我公司决定自2025年11月23日起对临近到期期权合约逐步调整保证金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1、客户开户后保证金参数N默认为15%。
2、若客户保证金参数N值小于10%,则在E-2日清算后至E-1日日间,当月到期合约保证金参数N=10%(E日为行权日)。若客户保证金参数N值大于或等于10%,则在上述时间区间参数N值保持不变。
3、若客户保证金参数N值小于20%,则在E-1日清算后至E日日间,当月到期合约保证金参数N=20%(E日为行权日)。若客户保证金参数N值大于或等于20%,则在上述时间区间N值保持不变。
4、个别实施特殊保证金水平的客户不受前述调整影响。
其中:客户做ETF期权卖出开仓时收取的保证金标准相关公式说明:
(一)开仓保证金
1、认购期权开仓保证金=(1+N)×[合约前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单位。
2、认沽期权开仓保证金=(1+N)×Min[合约前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行权价]×合约单位。
(二)维持保证金
1、认购期权维持保证金=(1+N)×[合约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收盘价)]×合约单位。
2、认沽期权维持保证金=(1+N)×Min[合约结算价 +Max(12%×合约标的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行权价]×合约单位。
认购期权虚值=Max(行权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认沽期权虚值=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0)。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与您开户所在营业部联系或者咨询长城证券客服电话9551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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