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 担保物价值折算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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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创业板股票上市五个交易日内 | 0.8 |
科创板股票上市五个交易日内 | 0.8 |
注:
信用账户内持有创业板、科创板股票,其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计算公式为:
维持担保比例 =(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除创业板、科创板股票外证券市值+∑信用证券账户内创业板股票证券市值*担保物价值折算比例”+∑信用证券账户内科创板股票证券市值*担保物价值折算比例”)/(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100%,举例说明:
例1:假设投资者信用账户资产为200万元,其中非创业板、非科创板股票市值为100万元,科创板股票市值为100万元,无创业板股票,负债为100万元,该科创板股票担保物价值折算比例”为0.8,此时维持担保比例的计算为:
维持担保比例 =(非创业板、非科创板股票市值+创业板股票市值*担保物价值折算比例”+科创板股票市值*担保物价值折算比例”)/负债 *100% = (100 + 100*0.8)/ 100 *100% = 180%
例2: 假设投资者信用账户资产为200万元,其中非创业板、非科创板股票市值为100万元,科创板股票市值为100万元,负债为100万元,无创业板股票,该科创板股票担保物价值折算比例”为0 ,此时维持担保比例的计算为:
维持担保比例 =(非创业板、非科创板股票市值+创业板股票市值*担保物价值折算比例”+科创板股票市值*担保物价值折算比例”)/负债 *100% = (100 + 100*0)/ 100 *100% = 100%
特别提示:本公司可根据监管规定、市场情况以及本公司风险管理要求等定期或不定期调整前述担保物价值折算比例”,在极端情况下,担保物价值折算比例”可能为0担保物价值折算比例”的调整可能导致投资者信用账户科创板股票交易受到影响、担保资产无法正常提取、触发追加担保物、强制平仓等一系列风险,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以上规则由2021年12月20日起开始实施。
除上述情况,根据《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约定,本公司有权对被本公司调整出担保证券范围、被暂停上市、被实施特别处理、公告被终止上市、要约收购、吸收合并的担保物,扣除或者按照一定折算比例计算该种担保物价值。客户应当随时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及时了解上述调整情况,并随时关注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的变化,及时补充合格担保物。若调整后维持担保比例达到合同约定的强制平仓条件的,本公司有权根据合同相关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请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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