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监管规则及我公司规定,我司已对部分融资融券担保证券实施集中度管理,具体为:当全体客户提交(持有)的担保物在我司公布的名单内的,单一证券市值达到该证券总市值的2%时,公司有权限制客户买入和转入该证券。我司于2024年11月13日收市后对实施集中度管理的融资融券担保证券名单进行了调整,详细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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