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的通知
总部各部、各分公司、各营业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及《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原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2870699)、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19243191-2)、原税务登记证(税号:440300192431912)办理了“三证合一”,并于2016年7月28日取得了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431912U。
特此通知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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