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公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费公示

20243月)

证券类别

收费条目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

佣金

成交金额的0.3%,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按5元收取

印花税

成交金额的0.05%,卖出单边收取

过户费

成交金额的0.001%

B股

佣金

成交金额的0.3%,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5收取

成交金额的0.3%,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按1美元收取

印花税

成交金额的0.05%,卖出单边收取

结算费

成交金额的0.002%,最高500港币

成交金额的0.002%,最高50美元

证券投资基金

佣金

成交金额的0.3%,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按5元收取

债券

佣金

成交金额的0.02%

成交金额的0.02%起点为1元

债券回购

 

佣金

 

1天期回购成交金额的0.001%

2天期回购成交金额的0.002%

3天期回购成交金额的0.003%

4天期回购成交金额的0.004%

7天期回购成交金额的0.005%

14天期回购成交金额的0.01%

28天期回购成交金额的0.02%

91天期回购成交金额的0.03%

182天期回购成交金额的0.03%

港股通

佣金

成交金额港币0.3%起点为5港币

印花税

成交金额港币0.1%收取取整到元,不足一元港币按一元计

对于港股通ETF,暂免征收。

交易征费

成交金额(港币)的0.0027%

交易费

成交金额(港币)0.00565%

股份交收费

成交金额(港币)的0.002%(最低港币2元最高港币100元)

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

成交金额(港币)的0.00015%

证券组合

每个自然日日终证券市值(港币)分段收取费率如下:

低于500亿元,年费率0.008%;

500亿至2500亿,年费率0.007%;

2500亿至5000亿,年费率0.006%

5000亿至7500亿,年费率0.005%;

7500亿至10000亿,年费率0.004%

10000亿元以上,年费率0.003%

ETF期权

佣金

按张收取,每张15元

交易经手费

1.3元/张

交易结算费

0.3元/张(向交易双方收取)

行权结算费

0.6元/张(向行权方收取)

 

证券类别

收费条目

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

挂牌证券

佣金

成交金额的0.3%,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按5元收取

印花税

成交金额的0.05%,卖出单边收取

过户费

成交金额的0.001%

经手费

成交金额的0.0125%

成交金额的0.05%

退市股份(退市A)

佣金

 

成交金额的0.3%,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按5元收取

印花税

 

成交金额的0.05%,卖出单边收取

经手费

 

成交金额的0.06%

退市股份(退市B)

佣金

 

成交金额的0.4%美元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按1美元收取

印花税

 

成交金额的0.05%美元,卖出单边收取

经手费

 

成交金额的0.08%美元

结算费

 

成交金额的0.002%美元),每笔最高50美元

 

1、上述费用公示所列明的佣金为上限。投资者实际交纳的各证券品种交易佣金按照投资者申请调整并设置后的佣金费率收取。客户实际佣金费率视客户资产、交易量情况以及营业机构相关成本等因素由客户与我司营业机构协商确定,不同客户在收费上存在着差异。

2、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ETF基金、LOF基金、基础设施公募基金(REITs)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收取标准仅适用于证券交易所场内买卖,其它如认购、申购、赎回业务的费率按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列示的费率标准执行。场外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的费率按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列示的费率标准执行。

3、如交易所、证监会、税务局等相关机构收费标准发生变更,以相关机构公告为准,我司亦同时变更代收标准。

4、证券交易佣金是我司为客户提供证券代理买卖服务而收取,佣金外的其他收费(如印花税、过户费、结算费等)为代国家税务局、登记公司、交易所等机构收取。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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