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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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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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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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收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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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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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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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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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的 0.00487% (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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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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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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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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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的 0.00487% (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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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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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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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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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的0.0001%(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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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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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封闭式基金、ETF、LO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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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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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的 0.0045% (双向),货币ETF、债券ETF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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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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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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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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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的 0.0045% (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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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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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现券(含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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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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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的0.0001%(双向)(固定收益平台现券交易,最高不超过100元/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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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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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质押式回购、国债买断式回购、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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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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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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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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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式报价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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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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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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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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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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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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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每笔初始交易金额的0.001%收取,起点5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1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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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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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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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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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转让金额的0.00009%的标准向转让双方收取转让经手费,最高不超过100元/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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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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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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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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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有股票、基金或债券现券交易收费标准在初始交易及购回交易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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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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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含大宗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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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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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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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竞价市场同品种费率下浮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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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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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封闭式基金、ETF、LO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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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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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竞价市场同品种费率下浮 50 %(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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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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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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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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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的0.0001%的90%,最高不超过100元/笔(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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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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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现券(含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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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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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的0.0001%(双向)(最高不超过100元/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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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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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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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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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标的为股票的,交易经手费为每张3元;合约标的为交易所交易基金的,交易经手费为每张2元;暂免收取卖出开仓交易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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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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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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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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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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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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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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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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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二级市场交易经手费,双向收取,单向每笔最低50元、最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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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双方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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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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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认购、优先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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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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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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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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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公开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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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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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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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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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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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对2015年8月1日到2018年7月31日上市,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的上市公司,暂免其在此期间的上市初费;从2016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暂免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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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
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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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股总股本2亿股(含)以下的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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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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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股至4亿股(含)的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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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亿股至6亿股(含)的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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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亿股至8亿股(含)的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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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亿股以上的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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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
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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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A、B股总股本2亿股以下的5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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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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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股至4亿股(含)的8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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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亿股至6亿股(含)的1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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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亿股至8亿股(含)的12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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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亿股以上的15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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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不足1年的,按实际上市月份计算,上市当月为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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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减免标准参照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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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
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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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总股本2亿股(含)以下的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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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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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股至4亿股(含)的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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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亿股至6亿股(含)的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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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亿股至8亿股(含)的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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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亿股以上的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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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
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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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总股本2亿股(含)以下的4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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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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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股至4亿股(含)的6.4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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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亿股至6亿股(含)的8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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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亿股至8亿股(含)的9.6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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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亿股以上的12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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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不足1年的,按实际上市月份计算,上市当月为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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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封闭式基金、ETF、LO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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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
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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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普通LOF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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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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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
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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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 / 年,普通LOF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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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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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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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
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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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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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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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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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
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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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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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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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
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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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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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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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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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B 股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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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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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万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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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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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股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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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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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万美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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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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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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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单元
使用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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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机构拥有的每个席位可抵免一个交易单元的使用费;对超出其席位数量的部分,本所收取每个交易单元每年5万元的交易单元使用费(2010年12月1日起,暂免收取债券现券及回购交易专用的交易单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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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交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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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
速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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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等机构接入交易系统流速之和超出其免费流速额度时,超出部分每年按每个标准流速计收1万元的流速费(2010年12月1日起,暂免收取债券现券及回购交易专用的交易单元流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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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
量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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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费期间为上年 12 月 1 日至当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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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量费=(该机构所用交易单元的年交易类申报笔数总和-3万笔/年×持有席位数)×0.10 元+(该机构所用交易单元的年非交易类申报笔数总和-3万笔/年×持有席位数)×0.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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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0年12月1日起,暂免收取各交易参与人参与债券现券及回购交易的流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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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暂免收取货币ETF、债券ETF的交易单元流量费
5.股票期权试点初期暂免收取期权经营机构流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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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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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项目、标准、收取方式按照相关业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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