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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率先启动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监管工作

日期:2019-09-02 作者: 文章来源:

文章来源:深圳中心支行  

 

    2018年11月20日,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系统反洗钱工作会议部署,推动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在深圳落地实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组织全市法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总经理(董事长)及相关负责人召开了深圳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会议。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黄富出席会议并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作了部署,深圳银保监局筹备组、深圳证监局、深圳金融办以及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等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法律合规部主任鲁政应邀讲解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的背景、监管框架和相关要求。 

 

    会议认为,深圳辖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类型全、数量多、业务量大,在获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风险。在当前反洗钱国际标准趋严、国内反洗钱监管有效性要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反洗钱工作作为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和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风控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提出了挑战。 

 

    会议对深圳辖区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贯彻落实《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及时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开展涉恐名单监控等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反洗钱工作的一把手主体责任,各机构一把手要对反洗钱工作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给予反洗钱工作充足的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三是反洗钱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对违法机构和个人的双罚制,加大对违法机构和个人的监管问责和纪律问责,既问责机构,也问责个人,尤其是要问责机构一把手。四是鼓励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为反洗钱工作提供支持,发挥互联网从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应用到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等工作。 

 

    下一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按照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部署,加强与深圳各金融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逐步建立人民银行主管、各有关监管部门协同监管、自律组织自律管理相结合的互联网金融反洗钱监管机制。同时,将针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类型及业务特点,组织系列培训,以提升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反洗钱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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