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日本、加拿大、美国、纳斯达克创业版历史大事记
香港创业板
香港创业板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于1999年第四季推出的一个新股票市场。
该创业板的使命,是为有发展潜质的企业提供一个筹集资金的渠道,以协助它们发展及扩张其业务。
上市要求:
(1)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2)不设最低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3)需要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到该等目标。
(4)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5)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6)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7)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日本创业板
佳斯达克(JASDAQ)市场是日本最大的创业板市场,也是迄今发展最成功的创业板。
佳斯达克市场成立于1998年,是日本模仿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在OTC市场基础上建立的。建立之初主要是面对日本国内的风险企业和一些高科技企业。2004年12月,日本佳斯达克升为证券交易所。
2000年6月,日本纳斯达克在大阪证券交易所开张。而东京证券交易所于1999年11月宣布设立自己的创业板(Mothers),也叫“高增长新兴股票市场”,与纳斯达克日本市场展开了激烈的竞争。而“日本纳斯达克”在随着全球性IT(信息技术)泡沫崩溃,经营入不敷出及“水土不服”的情况下于2002年关闭,撤出日本市场。
上市条件
在日本,公司上市的条件由各证券交易所确定。各证券交易所中不同市场的上市条件又各有不同, 以下是两个主要创业板市场的公司上市条件。
1、东京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1)上市时公开募集或出售超过1000交易单位的股票数;
(2)国内新股东300人;
(3)公司市价总额1千万美元;
(4)预期增长的业务将带来销售额;
(5)经审计的最近2年的财务报告无保留意见且无虚假记载。
2、JASDAQ证券交易所
(1)在有利润的情况下,上市日的时价总额为10亿日元以上;在没有利润的情况下,上市日的时价总额为50亿日元以上;
(2)净资产额为2亿日元以上;
(3)公司上市时的股票数为1万单位时,股东在300人以上;公司上市时的股票数为1万至2万单位时,股东在400人以上;公司上市时的股票数为2万单位以上时,股东在500人以上;
(4)有500单位以上的股票为新股发行并且上市交易;
(5)在最近两个营业年度中财务报告等无虚假记载。
英国创业板AIM
1995年6月伦敦证券交易所成立的替代投资市场(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简称AIM)是继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之后在欧洲成立的第一家二板市场。10多年来,从最初的10家上市公司、8220万英镑市值,发展到2005年底时的1222家上市公司、358亿英镑市值,成为目前全球领先的创业板市场。
AIM的上市标准
(1)委派一位指定保荐人和指定经纪人。交易所规定,公司在上市期间必须一直有指定的保荐人与经纪人。
(2)是根据本国法律合法成立的公司,且是一家公众公司或等同的公司。
(3)公开的会计帐目符合英国或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或国际会计标准。
(4)保证在AIM交易的股票可自由转让。
(5)当公司董事会和雇员掌握了对价格敏感的信息时,必须遵守等同于《AIM公司标准法规》中的一项规则的规则。
英国AIM市场上市的优势
(1)英国创业板对企业没有经营年限的要求,也没有最低市值要求。这非常适合处于初创期的成长型企业。
(2)在英国创业板上市,不仅运作时间短,只需6~9个月,而且上市时间还可加以控制。只要英国保荐人认为公司已做好上市准备,公司就可以在创业板上市,只需提前10天通知交易所即可。这对企业选择最佳市场条件以最高发行价集资非常有利。
(3)再融资的便利。在伦交所上市的企业可随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不受限制的再融资,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增发新股无需事先征得股东同意。
(4)英国的公司治理水准举世公认。良好的公司治理有助于树立投资者信心,降低资金成本,可以借上市全面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公司的全球竞争力。
(5)在AIM上市后满两年,如果经营业绩稳定,将有机会过渡到英国主板市场,从而提高企业股票的市盈率,增加企业的市值,为今后可能的购并创造条件。
美国创业板纳斯达克
纳斯达克(Nasdaq)是全美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s)英文缩写,但目前已成为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代名词。纳斯达克始建于1971年,迄今已成为世界最大的股票市场之一,也是世界第一家电子证券交易市场。纳斯达克市场实行做市商制度,同世界其他市场相比,流动性最强。一般来说,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的公司以高科技公司为主,这些大公司包括微软、英特尔、 戴尔和思科等,但现在的比重已经降低到30%以下。
企业想在小资本市场上市,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及一个原则,就可以向美国的SEC(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即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及NASDR申请挂牌。
1、先决条件:经营生化、生技、医药、科技(硬件、软件、半导体、网络及通讯设备)、加盟、制造及零售连锁服务等公司,经济活跃期满一年以上,且具有高成长性、高发展潜力者。
2、消极条件:有形资产净值在美金五百万元以上,或最近一年税前净利在美金七十五万元以上,或最近三年其中两年税前收入在美金七十五万元以上,或公司资本市值(Market Capitalization) 在美金五千万元以上。
3、积极条件:SEC及 NASDR审查通过后,需有300人以上的公众持股(NON-IPO得在国外设立控股公司,原始股东并须超过300人)才能挂牌。所谓的公众持股依美国证管会手册(SEC Manual)指出,公众持股人之持有股数需要在整股以上,而美国的整股即为基本流通单位100股。
诚信原则:纳斯达克流行一句俚语:「 compfunction(iterator) { var result = false; this.each(function(value, index) { if (result = !!(iterator || Prototype.K)(value, index)) throw $break; }); return result; } can be listed, but time will tell the tale.」(任何公司都能上市,但时间会证明一切)。意思是说,只要申请的公司秉持诚信原则,挂牌上市是迟早的事,但时间与诚信将会决定一切。
加拿大创业板
加拿大创业板于1999年11月由温哥华证券交易所和亚伯塔证券交易所合并而成,后来被多伦多证交所收购,成为其旗下的创业板市场。门槛较低,是加拿大创业板最大的特点。企业不需有一定年限的历史记录和业绩,只要有一个好的管理团队和具有竞争力的项目就行。
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在那里造壳或买壳来实现上市。所谓的造壳上市,是指首先在加拿大成立一个空壳公司,条件是发起人要拿出7万加元(相当于37.5万元人民币)的资本金,这笔钱相当于买一张进入市场的门票,同时要有具有竞争力的项目和良好的管理机构。在这个阶段,公司要向交易所提交项目商业计划书和公司管理机构成立文件等材料。交易所在收到文件后的2~3个月就会做出认可。此时,公司就可以公开发行股票了。根据规定,发行价格在0.15~0.03加元之间,募集资金不得少于20万加元,最高不超过50万加元,公司的股票至少需有300个股东,公众持股量不得少100万股。这样,公司具备了在加拿大上市的最低条件,并有了寻找成熟项目和宣传公司的资金。股票公开发行后,再过4~6个月,公司将项目装进壳公司后,就可以在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而买壳上市的时间更短,但费用相对高一点。
新加坡创业板
新加坡早在1987年就建立了SESDAQ市场(新加坡股票交易所自动报价市场),其设立的目的就是使那些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加坡中小型公司能筹集资金以支持其业务之扩展。在新加坡创业板上市的条件相对比较宽松,只需在新加坡设立一个创业公司;有三年或以上连续、活跃的经营纪录,并不要求一定有盈利,但会计师报告不能有重大保留意见,有效期为6个月;有三年或以上连续、活跃的经营纪录,并不要求一定有盈利,但会计师报告不能有重大保留意见,有效期为6个月;公众持股至少为50万股或发行缴足股本的15%,由至少500个公众股东;所持业务在新加坡的公司,须有两名独立董事;业务不在新加坡的控股公司,有两名常住新加坡的独立董事,一位全职在新加坡的执行董事,并且每季开一次会议。在SESDAQ市场上市的时间只需4~6周。
在2007年11月26日,新交所推出“凯利板(CATALIST)”市场,正式取代SESDAQ市场,旨在全球创业板的竟争中获得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