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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选择的履约保障形式可以为以下两类:
(1) 期初交换名义本金,现金形式,交易期初由投资者向长城证券支付;
(2) 证券担保品:在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或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国债、企业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双方约定折算率)。需要转托管或者指定交易至长城证券,并在登记机构进行质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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