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电力市场化重点改革政策出台—新能源全面入市
报告类型: 行业报告
报告日期: 20250211
研究员: 于夕朦,范杨春晓,何郭香池,杨天放
行业: 电力及公用事业
投资评级:强于大市(维持)
【内容摘要】
事件: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重磅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坚持市场化方向,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上网电价由市场形成,配套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分类施策,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改革主要内容有三方面: 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同时,完善现货及中长期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缩短中长期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次;绿电交易申报和成交价格分别明确电能量及绿证(环境权益)价格。 二是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后,在结算环节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按机制电价结算。纳入机制的新能源电价水平(以下简称机制电价)、电量规模、执行期限等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等明确。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按规定开展差价结算,结算费用纳入当地系统运行费用。现货运行(未运行)地区,市场交易均价原则上按照月度发电侧实时市场(交易活跃周期的发电侧中长期交易)同类项目加权平均价格确定。我们认为该政策给予地方政府裁量权,由于各省新能源发展与供需情况各异,地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平衡新能源发展与下游电价;差价合约机制对结算电价起到兜底作用,保障项目基本收益。市场交易均价的形成避免无序竞争,企业报价策略和运营水平对项目收益影响明显。 三是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增量项目的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2025年6月1日以前的项目按现行政策实施,之后的项目纳入机制电价的新能源项目:①电量规模:由各地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②机制电价:每12个月由已投产和将投产且未纳入机制项目资源参与竞价形成。竞价上限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考虑合理成本收益、绿色价值、电力市场供需形势、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初期可考虑成本因素、避免无序竞争等设定竞价下限;③执行期限:同类项目平均回收初始投资期限。我们推断机制电价的下限为项目盈亏平衡点对应电价,上限为项目合理收益水平对应电价。该机制针对新增项目实行中国式的CFD(差价合约),降低新增项目的风险,行业超额收益逐渐回归合理收益水平,但收益预期更加明确。 针对此次改革中的保障措施有三点值得注意: 一是新能源参与市场后因报价等因素未上网电量,不纳入新能源利用率统计与考核;二是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三是享有财政补贴的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补贴标准按照原有规定执行。这三点措施放开了消纳红线、彻底取消强制配储政策、明确带补项目照旧执行,行业从成长保护期逐步进入成熟期。 新能源全面入市后,对电力市场的影响: 一是绿电运营商有望受益:(1)预期收益水平有望企稳:新能源机制电价的实施有助于明确投资底线,大幅降低亏损投资比例;(2)存量项目有望改善:三北地区部分亏损项目有望受益于机制电价的兜底作用而改善;(3)行业新增规模有望提速:新能源项目平价入市后,行业风险因市场交易电价持续下探开始暴露,导致24年投资加速收紧,政策出台后部分地区项目有望重启。(4)并购重启,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从超额收益时代进入较低的合理收益水平,运营管理水平和融资成本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大量小型运营商将逐步退出市场。 二是火核承压,容量电价政策有望提速:新能源全面入市、机制电价政策为其提供场外保障,风光零边际成本优势为市场有利竞争条件,高电价电源将进一步承压,容量电价政策需提速。 投资建议:新能源全面入市后,非市场化干涉电价和对项目投资的不正当要求被打压,消纳困境也将依靠市场改善。建议关注新能源行业龙头上市公司:龙源电力、三峡能源。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下行风险、政策执行情况不及预期、用电量需求下滑、装机量不及预期、市场电价不及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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